洋湖再生水厂(二期)植物液除臭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先导洋湖再生水有限公司现对洋湖再生水厂(二期)植物液除臭药剂采购项目有关进行内部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洋湖再生水厂(二期)植物液除臭药剂采购项目;
1.2 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
1.3 交货期限:根据招标人每次需求量分批次送货,每次收到通知后2天内送达;
1.4 交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洋湖再生水厂;
1.5 招标范围: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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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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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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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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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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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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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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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液除臭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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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分:植物提取液(从植物中提取汁、液复配而成等)★
配 合 比:≤1:10
相对密度:0.98-1.02
PH 值:6.5-7.5
毒 性:无(需提供由具备CMA资质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植物液除臭剂急性口毒性试验检测报告)(★)
刺 激 性:无(需提供由具备CMA资质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植物液除臭剂急性眼刺激试验检测报告)(★)
燃 烧 性:无
使用条件:在零下25℃至零上85℃以内均可使用
储存温度:在室内温度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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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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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送货,每次送货量约为1000L,中标人每次须于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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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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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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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采需求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
2.2 投标人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的植物液除臭剂供货类似业绩;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应当自行在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ERP(“http://oa.cpih.com:8200”)进行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如有疑问请联系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招采中心,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731-88222956。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人,可通过线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方式如下: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19年 8 月 30 日至2019年 9 月 3 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以下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项目招采专用邮箱(hnzj_012@163.com),邮件需标题注明内容“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办理。
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或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4、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甲方签订日期为准)
4.2报名资料(PDF格式)中彩色扫描文件需清晰可识。报名资料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至投标人报名所用电子邮箱。通过招采专用邮箱发送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上述证件的原件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可不密封)。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年9 月 9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兴联路洋湖景园商务楼170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元 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4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账 号:368250100100004451
6.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oa.cpih.com:820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先导洋湖再生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金典商务中心12楼
联 系 人:周女士、王女士
电 话:0731-88222956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邮箱:
(注:电子邮件领取招标文件的, 应明确邮箱地址,且与递交其报名资料的邮箱为同一邮箱,否则不予接受)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 (项目名称)的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邮箱: 。(注:电子邮件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明确邮箱地址,且与其报名资料的邮箱为同一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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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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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现场领取人须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的授权委托人。
附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 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招标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